一、招生计划
(一)学院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生)为全日制学术型统考计划11人(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代码:083900)、全日制专业学位统考计划25人(网络与信息安全专业,代码:085412)。
(二)强军计划等专项计划由学校统筹安排,不占用学院名额。
二、复试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与学校相关要求,复试基本要求需满足《山东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可参加复试。请学院复试名单(附件1)上的考生及时加入我院复试通知QQ群612729573。后续复试相关工作通知将在群内发布,验证信息为“姓名+身份证后六位”。
三、复试方式
本次硕士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在山东大学青岛校区进行,复试时间初步定于3月26日,考前培训8:30,笔试9:00-10:00,面试13:00-18:00,具体安排后续在QQ群另行通知。
四、复试程序
(一)资格审查
考生登陆山东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完成资格审查和复试缴费工作(用户名为考生编号,初始密码为证件号码),不进行资格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1. 资格审查形式:考生须于3月21日23:59前将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提交系统。
2.资格审查时间:3月22日17:00前。
3.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准考证。
(3)个人简述。内容包括个人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经历或工作业绩等,简述内容要真实准确,主要用于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4)本科阶段成绩单。
(5)《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须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章)。
(6)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无学位证的可不提供学位证)。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按照以上要求提供相应报考资格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确认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7)能反映自身科研水平、专业能力、实践能力的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表现等材料。
4.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复试安排
1.笔试及面试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须考生前往学院驻地(青岛校区)参加复试。
2.学院复试工作于3月26日进行,具体复试要求及流程安排另行通知。考生须提前准备好复试相关证件、材料、文具,合理安排行程。
3.复试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具体内容详见《复试考核内容》。
4.复试成绩 = 复试笔试成绩×50% + 复试面试成绩×50%,复试总成绩为百分制。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拟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五、拟录取及调剂程序
(一)按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根据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确定拟录取次序。
(二)因学术学位(专业:网络空间安全,代码:083900)复试上线人数不足,学院将结合一志愿复试结束后的学术学位实际剩余招生计划,按照报考专业学位考生拟录取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征求考生本人同意后,可通过调剂递补至本院学术学位进行拟录取。
(三)一志愿报考学院的考生拟录取结束后,若学院招生计划仍有剩余,学院网站将在3月31日前发布拟接收调剂的专业、要求、人数、申请办法等信息的调剂通知,组织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学院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拟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一)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信息报学校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将复试结果名单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二)学院将依照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强军计划考生、非全日制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工作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及我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2-58638619
附件1.复试名单.xls
附件2.复试考核内容.doc
附件3.山东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doc
附件4.青岛校区示意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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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7日